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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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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志刚 副教授
发布时间:2019-04-15 21:44:21 来源: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类别:文书、痕迹
执业证号:4301010002
摘要:姜志刚,副教授,硕士毕业,文书鉴定人。198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侦系刑侦专业;1997年1月获得高等学习教师资格证书;2001年9月获得湖南大学副教授职称

姜志刚,副教授,硕士毕业,文书鉴定人。
198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侦系刑侦专业;1997年1月获得高等学习教师资格证书;2001年9月获得湖南大学副教授职称;2007年12月获得湖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;2014年经复查换证,获得文书鉴定、痕迹鉴定、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。
1)2001年4月-至今,在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担任鉴定人;
2)2018年5月至今,在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担任技术负责人一职;
3)作为鉴定人,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长沙市中间人民法院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仲裁委等文字书写同一性、形成先后顺序,痕迹同一性、印文同性等各类鉴定案两百余起。
1)2001年4月-至今,在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担任鉴定人;
2)2018年5月至今,在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担任技术负责人一职;
3)作为鉴定人,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长沙市中间人民法院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仲裁委等文字书写同一性、形成先后顺序,痕迹同一性、印文同性等各类鉴定案两百余起。